餐饮票餐饮发票可否计入“职工教育经费”

标签:   发布时间:2023年04月02日   点击33

对于职工参加企业组织的培训,可能在发生的费用里面会有餐饮发票,对于餐饮发票是否计入“职工教育经费”目前存在一定争议。虽然财政部税务总局等11部委联合下发了《关于印发《关于企业职工教育经费提取与使用管理的意见》的通知》(财建(2006)317号),对于职工教育经费的列支范围规定了11大类,但是问题就出在“11.有关职工教育的其他开支”。实务中有人认为职工外出参加培训期间,必然要发生与培训相关的交通费、住宿费和餐饮费等,因此应该作为“11.有关职工教育的其他开支”在职工教育费中进行列支并税前扣除。但是,也有人认为如果这样做会挤占职工教育费,不符合财建(2006)317号文件的精神,同时也有将业务招待费或职工福利费转移到职工教育费的嫌疑。

对于因职工培训而发生的餐饮费发票,企业在税前扣除前应咨询主管税务机关的意见,避免产生税务风险。如果主管税务机关不认可餐饮费可以通过职工教育费税前扣除的话,可以分情况进行处理:如果少数职工外出培训发生的餐饮费发票,可以作为“差旅费”进行列支;如果职工集体培训发生的集体餐饮活动,可以作为“职工福利费”列支。
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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